通过科学引导促进区内以现代金融为主导,以科技服务、数字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特色,以商务服务为支撑的“1+3+1”高精尖产业以及生态环保、城市更新等产业发展,助力区内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石景山高精尖经济结构发展目标的进程。设立的子基金须注册在石景山区,子基金管理机构须对子基金实缴出资;参股子基金的募集基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需遵守引导基金关于子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规定;原则上对于石景山区的投资总额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总额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