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改装(除小轿车、轻型车)、制造汽车零部件;经销汽车配件、汽车、小轿车;仓储(不含危化品)、设备及场地租赁;技术服务;汽车修理(依据交通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制造非标设备;模具机加工;污水处理;为总公司承揽劳务、物业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