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智能仪器与设备(不含医疗仪器及医疗设备)、智能电动滑板、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电动自行车、智能电动婴儿车、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轮椅、计算机软硬件、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池、移动电源及上述产品相关配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电子产品、电池、移动电源、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的租赁(不含摩托车、汽车租赁);从事广告业务;依法依托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动车、日用百货、五金家电、针织纺品、鞋帽、服装、箱包、体育用品、电子产品、办公文具的销售;二手电动车及配件销售;电池技术服务,电柜、中控产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技术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