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性材料技术、夹具技术的开发、转让;磁性材料产品及其原辅料、磁粉、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模具的生产、加工、销售,并提供维修服务;上述产品及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的批发、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