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首期总规模在30亿元以上,甘肃省财政筹集10亿元设立母基金,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同股同权、同步出资”原则,向市县以及社会资本募集20亿元以上,后期可根据基金运营状况和实际需求逐步扩大。在投资模式上,采取“母基金+子基金”的形式投资运作,母基金主要投资子基金,子基金由母基金与市县政府、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子基金的设立、投资、运作,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以熟化度高的项目为基础,成熟一个推开一个。在投资方向上,围绕强县域,聚焦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紧扣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突出政策性投资取向,重点支持县域特色产业、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新型服务业、信息产业等。在激励机制上,采取适当提高母基金出资比例、降低门槛收益率、让渡政府投资收益等方式,进一步调动各方积极性,吸引市县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到乡村振兴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