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新华书店,成立于1947年9月1日,是自治区*的出版物发行企业。现有成员企业22个,销售网点260余处,员工2000余人,总资产35亿元。集团设有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班子、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 发行集团始终担负着自治区蒙汉文中小学教材、教辅、大中专教材、幼儿教材、政治读物及一般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发行任务,还承担着全国八省区蒙文教材、教辅及一般图书的发行任务。发行集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出版发行法规和发行纪律,坚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坚守意识形态,弘扬正版、诚信经营,成为实现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载体,在传播民族文化和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方面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发行集团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双效统一,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全区最美书店建设社会效益显著,“七进”工程、送书下乡、全民阅读公益文化活动品牌化、规模化、常态化,“草原书屋”“彩云服务”“鸿雁图书悦读”计划等文化惠民工程社会影响广泛深远。 发行集团始终坚持改革,不断发展。1998年,成功完成了公司制改造,成立了内蒙古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对全区新华书店和外文书店进行战略性重组,组建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谋求更大的发展提供了体制基础。2013年以来,构建以国有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分级管理,授权经营,权责对等”的管理体系,全面深化去行政化、强市场化改革,以合作、借力发展为引领,引进民营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十三五”以来,集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在坚守主责主业的同时,积极延伸产业链,积极拓展研学旅游、幼儿教育、文创产品、教育培训、教育装备、互联网+等产业项目,为集团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发行集团取得的成绩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荣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单位、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自治区文化产业10强,旗下多家企业荣获全国及自治区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中国最美书店等多项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