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以深圳成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城市为契机,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成立。交易所经营范围包括为温室气体、节能量及其相关指标、主要污染物、能源权益化产品等能源及环境权益现货及其衍生品合约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及相关配套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为温室气体、节能量及其相关指标、主要污染物、能源权益化产品等能源及环境权益现货及其衍生品合约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及相关配套服务;为碳抵消项目、节能减排项目、污染物减排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及能源类项目等能源及环境权益投资项目提供咨询、设计、交易、投融资等配套服务;为环境资源、节能环保及能源等领域股权、物权、知识产权(技术)、债权等各类权益交易提供专业化的资本市场平台服务;信息咨询、技术咨询及相关业务的培训(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等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