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农村商业银行由龙湾农村合作银行改制而成。2005年以历史悠久的农村信用社为基础,吸纳了辖内农户、农村工商户、农村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建了龙湾农村合作银行。2012年借改革的东风,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启动了股份制改造工作,成立了温州市首家农村商业银行。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办理保函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从事网上银行业务;从事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售汇等业务;基金销售业务(在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经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