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药物研发中技术与市场结合的新途径,加强科研与产业化的衔接,搭建与国际接轨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为全国医药行业提供服务,1996年国家科技部决定以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为依托,组建“国家新药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医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限Ⅰ类)、化妆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